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2〕5号)文件要求,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杏运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“四不准”、“三不得”就业工作要求通告如下↖️:
“四不准”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🔋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🧑🏼⚕️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“三不得”是✤: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杏运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👨👦;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;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,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🖼、评优等挂钩👩🏻⚖️。
为了切实维护杏运2023届毕业生就业权益,现将杏运有关电话公布如下,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🤟🏽,如果发现违规情况,请您向招生就业处反映。
监督电话❌:0561-5259310🏀,5259218